登录
注册
首页
> 环保资讯
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08:19
发文单位:
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
2019-03-28
文件号:
环土壤[2019]25号
摘要: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我部组织制定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pdf
上一篇: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下一篇:
关于发布《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5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