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天津以新《环保法》为利器,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和“两高”环保司法解释,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保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天津环保系统严格环保执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空前加大。全市环境监察系统铁腕治污,用足用好新法新规赋予的新手段,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对各区县政府完成了两轮工作督查,并开展了多类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3489人次,检查企业34326家次,立案1472起,下达处罚决定858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345起,共处罚款8613.17万元,处罚金额为2013年的8.5倍、2014年的5倍;全年全市实施查封扣押18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5件,移送公安部门涉嫌行政拘留案件6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6件。高质高效处理群众环保举报,全年通过多种途径共受理群众举报件16446次,处理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