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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部分企业擅停环保设备 责任人被行拘

发布时间:2016-04-27 11:34

 
     罚款10万元,责任人被行政拘留——河南省林州市有多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耍小聪明,擅自停用环保除尘设备,结果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记者27日获悉,林州市环保局在近日开展的“零点行动”中,对该市重点大气排放企业开展了集中突击检查,发现林州时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州市洹河汽配有限公司、林州市银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州市振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家企业,中频电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擅自停用,未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林州市栗玻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林州市林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林州市凯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玻璃熔炉配套除尘脱硫脱硝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违法企业整改违法行为,并立即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后,林州市环保局依法对上述7家企业分别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该市公安部门。
 
     日前,林州市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后,有5家企业的5名责任人依法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侯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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