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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02 11:51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19-03-28
文件号:环土壤[2019]25号
摘要: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围绕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优化市场和政策环境,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运作、购买服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试点推广原则,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有效提升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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