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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清单制管理“散乱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7-05-18 14:07

 
  今年3月以来,河北省唐山市全面启动了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95家。
 
  3月以来,唐山市已先后组织了两次集中排查行动,共排查“散乱污”企业592家。针对排查出的企业,唐山市已逐一登记造册,实施清单制管理,并将按照“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搬迁一批、停产整治一批”的要求,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分类施治,确保整治到位。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唐山市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唐山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散乱污”企业95家。
 
  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唐山市坚持露头就打。唐山市要求各县(市、区)继续摸排,对于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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