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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7-07-11 09:34

 

江西省南昌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第一环保网获悉:江西省南昌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将组织对1个县(区)实施审计(试点),2018年全面推行,建立和实行经常性审计制度。
 
  《意见》规定,南昌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为任职年限在1年以上、离任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也可以根据领导干部任职实际情况,探索开展任中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
 
  南昌市提出,要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突出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土地、矿产、森林等国有资源出让、使用过程中,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搞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矿产资源等国有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等危害人民利益问题;在资源环境整治等项目中,骗取财政资金、克扣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毁损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事故,需要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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