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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7-07-19 11:25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19-03-28
文件号:环土壤[2019]25号
摘要: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理念要先进, 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 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 思路要明确, 建立硬约束, 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 不能恶化。 李克强总理指出,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 保护中发展, 守住长江生态环保这条底线。 张高丽副总理强调, 要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为子孙后代负责。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 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链接: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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