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资讯

辉丰股份董事长收到环保部门罚单

发布时间:2018-05-29 14:32

 
  辉丰股份5月28日晚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仲汉根近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称《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仲汉根对辉丰股份高效氯氟氛菊酯项目、精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抗倒酯项目试运行超期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决定对仲汉根罚款二十万元。
 
  辉丰股份表示,公司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治,当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措施。
 
  
(责编:蔡丽娜)
(来源:证券日报网)
 

上一篇: 环保政策趋严助力恒大高新 防磨抗蚀业务增长动力强...

下一篇: 莱茵环保新三板募资6600万元 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