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资讯

辽宁排查环境风险隐患

发布时间:2019-04-03 11:11

    近日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辽宁省将利用1个月的时间,从化工园区环评与规划环评程序履行情况、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危废与涉核专项管理情况以及环境安全职责界定4个方面开展排查和隐患整改,规范并压实环境安全责任。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涛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立即行动起来,短期和长期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环境安全。短期就是要抓好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长期就是要在有效提高环境应急能力的基础上,建立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补齐短板。
 
  据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紧急开展全省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方案》。

上一篇: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 用好环境信用 助力绿色转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