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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建成1574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发布时间:2019-11-19 09:46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7年以来,太原市已建成1574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范围由中心城区进一步向“三县一市”平川地区农村延伸。


据了解,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这一范围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今年,太原市继续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三县一市”平川地区农村3.4万余户农户完成“双替代”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3.1万余户,剩余农户的“双替代”工作也已进入扫尾阶段。


依照要求,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燃煤锅炉火炉、拆煤灶),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坚决杜绝原煤散烧,进一步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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