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资讯

江西九江设立4家环境资源法庭

发布时间:2020-04-13 09:01

 

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在九江市部分基层法院设立庐山、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修河流域等4家环境资源法庭,审理本辖区内和上级法院指定的本辖区外涉庐山、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修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


通知明确,这4家环境资源法庭以外的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涉庐山、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修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对于刑事、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这4家环境资源法庭以外的检察院收到本地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庐山、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修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材料后,应及时向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商请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4家环境资源法庭管辖。

上一篇: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

下一篇: 江苏滨海县八巨镇网格化监管污染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