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资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08:17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2021年5月24日

上一篇: 《黄河保护法》立法思路与重点

下一篇: 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举办“2021村镇水环境治理产业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