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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22 15:22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发文时间:2019-03-28
文件号:环土壤[2019]25号
摘要: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在原有试行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新增2条、保留1条,调整12条,包括总则、裁量适用、附则三章,共十四条,对涉及偷排偷放、“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数据造假等10类424种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裁量因素、裁量基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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