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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移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10: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企业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及时移出正面清单。鉴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中有7家企业已经搬迁,另有3家企业不再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等情形,现将上述10家企业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中移出(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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