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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透视:从“偷排暗管”到“监测造假”,环保红线不容触碰

发布时间:2026-05-18 14:35

 

2026年,在“双碳”刚性考核落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背景下,我国环境法治体系持续完善。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到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本网对2026年以来各地公开通报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进行了梳理盘点,涵盖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偷排废水废气、私设暗管、重污染天气违规生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多种违法类型。其中,自动监测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等问题尤为突出,涉事企业和个人均受到了行政罚款、移送公安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同层级的严厉处罚。本期“曝光台”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典型案例。


一、重污染天气顶风生产,挑战环保底线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最后一道防线”,但部分企业置若罔闻、顶风作案。

案例1:某冶金公司特殊时段违规生产被罚

2025年12月3日,安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要求全市相关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然而,安阳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期间,未按规定停止中频电炉生产线熔炼工序,12月5日至8日用电量出现明显异常。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1号中频电炉及模具等生产设施处于高温状态,仍在生产作业。安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其处以罚款9.6万元。

案例2:某陶瓷公司重污染天气违规生产

同样在安阳,2025年10月28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后,安阳某陶瓷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明确要求烧成工序(窑炉)停产,但执法人员10月3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烧成工序和喷雾干燥塔均在运行状态,未执行任何停产要求。其行为构成“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


二、偷排废水:从“自来水稀释”到“暗管直排”

水污染防治领域,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案例屡见不鲜,违法手段也愈发隐蔽。

案例3:某生物科技公司用自来水稀释废水被罚46.4万元

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制造,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有一根消防水管接入旧废水处理系统4号沉淀池溢流渠,向溢流渠内持续注入自来水,自来水与沉淀池溢流出的废水汇合后一起排入总排口,对排放废水起到稀释作用,属于典型的“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6.4万元。

案例4:某科技公司私设暗管偷排,cod超标239倍

安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更为恶劣。执法人员在排查污水管网时发现,该单位在厂区东侧罐区外接一根直径约6厘米的黑色硬质塑料管,直接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绕过污水处理站排入市政管网;现场还发现一根白色消防水带连接至循环水池,用于引出池内水体稀释暗管排放的废水。检测报告显示,暗管排出废水的COD浓度高达108000mg/L,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限值(450mg/L)239倍,pH值大于14,呈强碱性。最终,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4万元,并将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例5:某村民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被移送公安

日照市莒县某村村民某在闲置院落内贮存化学品,散发出刺鼻异味。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院落东侧露天堆放着废弃化学药品桶,桶内废液气味刺鼻,部分废液通过软管排放至西北角一处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容积约120立方米),且已渗漏至院外雨水沟渠。经检测鉴定,坑塘内废液为危险废物。该案入选山东省2026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当事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三、自动监测弄虚作假:技术犯罪难逃法网

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是近年来环境执法的重点打击对象,多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查篡改、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

案例6:某热能公司在采样探头加装“碱液过滤+氮气稀释”装置

这是2026年已通报案例中手段最为“专业化”的自动监测造假案。平顶山某热能有限责任公司在3号锅炉废气自动监测设施采样探头上,被人为加装“碱液过滤+氮气稀释”装置——通过碱液中和二氧化硫酸性气体,并注入氮气稀释采样气体,以降低自动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仅1.33mg/m³,但人工监测实测浓度高达502mg/m³(折算浓度1315mg/m³),超出排放标准36.33倍。该案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直接责任人某等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7:某建材公司员工多次断电掩盖超标数据

临颍某建材有限公司员工某为掩盖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在数据出现超标提示时,立即进入自动监测站房人为切断设备电源,导致监测设施停运且数据中断。该行为被监控视频完整记录,当事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8:某建材公司自动监测设备长期“带病运行”

巴中市通江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废气自动监测设备自联网以来,氮氧化物转换炉未加热运行、尘过滤器无滤芯等问题长期未发现并解决。执法人员现场用标气通标检测,氮氧化物转化率仅约13.29%(标准要求≥95%),二氧化硫全程通标示值误差严重超标,颗粒物监测设备光源接收口覆盖灰尘,导致数据长期失真。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未批先建、环评缺失:大型项目也不得“先上车后补票”

案例9:某煤矿产能扩至1800万吨未批先建被罚142万元

某煤炭公司某煤矿将年产能由1200万吨扩至1800万吨,增幅达50%,主体工程已全面建成并投入生产,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迟迟未取得审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即组织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行为处以142.33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此前已因“铁路专线新增装车站项目未批先建”被处罚48.4万元,属于“屡罚屡犯”的典型。


五、其他典型违法案例速览

案例10:某房地产公司废水超标排放。 某股份公司参股的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磷超标8.18倍、氨氮超标1.39倍,废水日排放量约560吨,被罚款28万元。

案例11:山西原平某炭黑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执法人员使用气体检测热成像仪远距离排查发现,该企业炭黑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最终被罚款33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12:某药业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某药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COD超标2.31倍,系原水池池壁渗漏导致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渗漏至排放口,被处罚款17.216万元。

案例13: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某地羊皮作坊违法直排。 当地羊皮作坊将火碱水和双氧水浸泡产生的混合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导致全长12公里的路边沟水体发黑发臭,COD、氨氮超出地表水Ⅴ类标准约70倍。问题曝光后,当地连夜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调查,涉事作坊已被查封,污染水体正在紧急处置。


编辑手记

盘点2026年以来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可以看到几个明显特征。

一是自动监测造假手段日趋“专业化”,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从在采样探头加装稀释装置到频繁断电掩盖超标数据,违法手段不断翻新。但环境执法部门也在同步升级“武器库”——从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气体检测热成像仪到水质指纹溯源技术,非现场监管手段日益丰富。正如某渗坑排放案所展示的,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可以实现精准锁定污染源头,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二是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刑事追责成为常态。 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这些刑事司法程序正在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链条中。根据“两高”2026年修订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可以从宽处罚,这既体现了法律的惩戒刚性,也给出了“改过自新”的政策空间。

三是公众监督正成为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某渗坑排放案依托群众举报线索得以发现,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某地羊皮作坊污染问题后当地迅速启动整改——来自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正在成为发现环境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力量。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双碳”考核刚性化的背景下,环境执法的“紧箍咒”只会越来越紧。对于企业而言,环保合规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决定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的底线。本网将持续关注各地环境执法动态,为广大读者带来最新、最全面的环保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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