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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管偷排花样翻新 多起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案被从严查处

发布时间:2026-05-26 10:13

 

私设暗管、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一直是生态环境执法打击的重点。近日,多地集中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违法手段隐蔽、危害严重。

河南省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在检查中发现,当地一家科技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在厂区东侧废水储存罐外接一根黑色硬质塑料管,绕过污水处理站直接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管网;同时搭设白色消防水带,引用循环水稀释所排污水,企图掩盖直排高浓度废水的违法事实。经检测,所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108000mg/L,超出排污许可证限值239倍。该行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2026年2月,生态环境部门对其处以罚款64万元,并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养殖领域的暗管偷排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显示,祁东县某养殖场存栏生猪4800头,在场区东侧埋设直径10厘米的白色PVC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无防渗措施的荒塘;衡山县某养殖场则在山顶黑膜沼气袋底部私自安装排污门,偷排养殖废水,排污口下方山体及水塘留有明显黑色污染痕迹,塘水发黑发臭,直接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两起案件经移送公安机关后,养殖场负责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生态环境部门同步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浙江苍南县某水产养殖场利用隐蔽PVC管道,在特定时段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入海。经第三方检测,排放废水中悬浮物超标7倍多,化学需氧量超标5倍多,总磷超标4倍多,总氮超标5倍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罚12.32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案件表明,无论偷排手段如何隐蔽,都难逃执法监管的严密追查。市生态环境局再次正告各排污单位,私设暗管是严重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高额罚款、行政拘留乃至吊销排污许可证等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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