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6〕375号)等文件要求,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南京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新增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申报及初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现公布如下:
发布时间:2026-06-24 08:41
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6〕375号)等文件要求,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南京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新增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申报及初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现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