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以及相关活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和环保要求,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在政策趋严与标准升级的双重驱动下,锂电回收企业的废气治理正从“可选项”变为“必答题”。烟台中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TO焚烧炉系统,凭借成熟可靠的高温氧化技术,正成为锂电回收企业实现环保合规的优选方案。
政策框架:从“鼓励”到“强制”
近年来,国家层面对动力电池回收的环保监管持续加码:
- 2021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规定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 2025年,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动力电池回收进入法制化管理新阶段。
- 截至目前,已发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22项,涵盖动力电池回收通用要求、管理规范、拆解规范、余能检测、再生利用等多个方面-。
在排放标准方面,锂电回收企业废气排放须满足多项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氟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噁英类排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TO焚烧炉:满足严苛排放标准的“合规利器”
面对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锂电回收企业亟需一套能够稳定达标、长期可靠的废气处理系统。中能环境科技TO焚烧炉的核心优势正在于此:
- VOCs去除率≥9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远低于GB30484-2013限值要求。
- 氟化物处理效率≥99.9%,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氟化物排放满足GB9078-1996标准。
- 二噁英控制:焚烧后设置急冷塔,1秒内将烟气急冷至200℃以下,有效抑制二噁英的再生成。
- 重金属控制:配套布袋除尘器,对镍、钴、锰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颗粒物实现高效捕集。
技术经济性:合规与降本可以兼得
锂电回收行业的一大特点是:废气中不含硫元素,热解尾气中不存在SO₂等需脱硫处理的污染物;同时,通过精准控制TO炉运行温度(800~1100℃)和氧气含量,可有效规避热力型NOx的生成。这意味着锂电回收企业无需额外配置脱硫脱硝设备-,大幅降低了废气治理系统的投资和运维成本。
中能环境科技TO焚烧炉配备的余热回收系统,可回收90%以上的燃烧热量,用于车间供暖或废气预热,进一步降低企业能耗。
合规窗口期:早布局、早主动
随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施行,各地环保部门对锂电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将持续加强。中能环境科技提醒广大锂电回收企业:尽早完成废气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不仅可规避因排放超标导致的罚款和停产风险,更可在行业竞争中赢得环保先机。
烟台中能环境TO焚烧炉——以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方案,助力锂电回收企业合规发展、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