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资讯

源头替代豁免与低效设施淘汰双重驱动——中能环境以全工艺矩阵服务山东VOCs治理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6-07-10 10:20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山东省VOCs治理进入政策密集落地与市场加速释放的新阶段。年初,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一政策标志着山东VOCs治理从“末端管控”向“源头替代+精准治理”并重的新阶段迈进。

根据《实施细则》,企业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并经审核通过后,现有企业可以停用废气治理设施,新建企业可以不再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豁免范围从原有的工业涂装和印刷业扩大至配套建设涂装或印刷车间或工序的各类企业。申请前置条件从“稳定运行6个月”缩短为3个月,申报材料大幅简化。新建企业按照豁免条件设计和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竣工环保验收,验收通过后直接纳入豁免企业清单,无需另行申报。

源头替代在VOCs全流程治理中效率最高、效果最好。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车间废气浓度一般高于标准数倍,必须经处理后才可达标排放;而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后,大部分车间废气不经治理即可达标。山东省加快修订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修改单,排放要求进一步收严。

但并非所有企业都能一步到位完成源头替代。对于仍在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企业,高效稳定的末端治理设施仍是刚需。与此同时,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持续开展低效失效及活性炭设施整治”。潍坊市明确将原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为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曾经被广泛使用的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设施,正加速退出历史舞台。

在此背景下,烟台中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两级活性炭吸附、活性炭/树脂吸附脱附+冷凝回收、RCO催化燃烧、RTO蓄热焚烧、TO直燃焚烧五大核心工艺,以及全系列换热器余热回收系统,精准对接山东化工、涂装、医药、橡胶等行业的废气治理需求。公司在潍坊某化工企业定制的TO直燃焚烧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方案投运后,VOCs去除率稳定在99%以上,年节省燃气费用超30万元。在淄博某化工企业,RTO设备加装烟气-水翅片管换热器后,排烟温度降至60℃以下,年回收热量折合天然气约8万立方米,节省燃气费用30余万元,设备投资回收期约2年。


中能环境——以全工艺矩阵,服务山东企业把握VOCs治理“源头替代与深度治理并行”的政策窗口期。

上一篇: 告别纸质台账、拥抱智慧监管——中能环境活性炭智...

下一篇: 7月30日起施行!云南省排污权核定管理办法 (试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