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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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省市 |
甘肃 |
发布时间 |
2015-02-09 |
| 招标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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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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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项目--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EPC(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规模为2×160t/h煤粉炉+次高压2×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脱硝系统。脱硝采用炉内低氮燃烧(LNB)+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还原剂采用尿素,采用尿素热解法制备氨气,尿素站一期已建成,本期不再新建。
技术要求: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装置EPC工程:要求在设计工况、入口NOx浓度≤350mg/Nm3(干基,标态,6% O2,以NO2计)工况下,处理100%烟气量,总体脱硝装置设计脱硝效率≥86%,催化剂按“2+1”层设置,布置两层催化剂,预留一层,布置形式应满足近期NOx≤100mg/Nm3,且通过增加预留催化剂满足远期NOx≤50mg/Nm3的要求。NH3逃逸量小于3ppm,SO2/SO3的转化率小于1%。
项目计划工期:2015年6月15日开工,2015年12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包括脱硝SCR装置以内所必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脱硝SCR范围内的所有水、暖、电、通信、控制接口配合工作、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3.1.1设计: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不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资格预审。
3.2设计、施工单位均具有不少于2台130t/h-220t/h锅炉机组脱硝SCR业绩(2012-2014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不大于5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5年 2月 9日至 2015年2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 15时至 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办公室(318)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2月 27日
18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办公室(318)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98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0935-8827681) 叶祥栋(0935-713018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357232704@qq.com。
【需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