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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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省市 |
甘肃 |
发布时间 |
2015-02-09 |
| 招标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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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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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项目--锅炉低氮燃烧改造(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规模为2×160t/h煤粉炉+次高压2×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脱硝系统。脱硝采用炉内低氮燃烧(LNB)+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还原剂采用尿素,采用尿素热解法制备氨气,尿素站一期已建成,本期不再新建。
技术要求:改造后要保证锅炉额定蒸发量(BRL)160t/h,最大蒸发量(BMCR)不低于176t/h(连续运行可保证3小时),飞灰可燃物不大于3 %、炉渣含碳量不大于5 %,CO排放浓度不高于150?L/L,任何工况下上空预器出口处的NOx排放浓度不大于300mg/Nm3,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大于40%BMCR,炉膛出口两侧烟温偏差不超过50℃,过热器两侧出口的汽温偏差小于5℃,满足脱硝SCR接口烟气温度在300-400℃范围内,保证排烟温度达到锅炉设计值140±5℃。
项目计划工期:2015年5月10日开工,2015年12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低氮燃烧系统的整体改造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申请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或《特种设备制造(A级锅炉或部件)许可证》。
3.2 具有不少于3个130t/h-220t/h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程业绩(2012-2014年),核心部件低氮燃烧器由申请人自行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改造能力。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不大于5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5年 2月 9日至 2015年2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 15时至 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办公室(318)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2月 27日
18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办公室(318)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路98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0935-8827681) 叶祥栋(0935-713018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357232704@qq.com。
2015年2月 9 日
【需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