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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泊位工程污水处理站(1000吨/天)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公告(三)

发布时间:2015-02-13

项目概述: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泊位工程污水处理站(1000吨/天)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公告(三)是由第一环保网在2015-02-13发布的需求信息,项目总投资不详 ,目前处于 其他 ,第一环保网会持续更新需求信息动态 。请登录后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所属省市 福建 发布时间 2015-02-13
招标分类 其他 截标时间
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更改公告作为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泊位工程污水处理站(1000吨/天)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24-1418054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更改公告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之前发出的更改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改公告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

1、投标人自行安排到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8#、9#泊位进行现场勘察的时间仍然按照本项目更改公告(二)的规定,即2015年3月6日下午17:30前。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仍然按照本项目更改公告(二)的规定,即2015年3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条第5.2款付款方式和条件更改为以下内容:

5.2招标人按下列方式向投标人支付合同规定的合同款项:

5.2.1 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的10天内,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

支付条件:

招标人在收到由投标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格的30%的收款收据并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后;

5.2.2全部设备到货,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的交货款。

支付条件:

(1) 经招标人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全部设备发运到合同交货地点后。

(2) 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格的30%的收款收据并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后。

(3) 投标人提供设备运输保险单据后。

5.2.3安装、调试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格的30%的工程安装款。

支付条件:

(1) 经招标人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

(2) 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本合同总价格的国家规定的正式有效增值税发票(包括10%质量保证金)后。

5.2.4质保金:剩余合同价格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材料)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15 日内付清。如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相应延长或者扣除相应部分价款。

支付条件:

(1) 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签署质量保证期合格证书;

(2) 提供所有技术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已全部移交招标人的证明。

其余不变!





招标人: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0591-38872072

电子信箱:huanghbvip@126.com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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