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现象依然存在,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导致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制约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7-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推动实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和约束各地严格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7-09-22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2017-09-22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9-20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 烯烃、 炔烃、 芳香烃等)、 含氧有机物(醛、酮、 醇、 醚等)、 含氯有机物、 含氮有机物、 含硫有机物等, 是形成臭氧(O3) 和细颗粒物(PM2.5) 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为全面加强 VOCs污染防治工作, 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针对性和有效性, 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制定本方案。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17-09-19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早日解决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突出环境问题,自2016年5月开始,我部在长江经济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度。一年多来,各地持续推进排查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09-1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发布。该《指南》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09-13
秋冬季是雾霾多发季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7)》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建设扬尘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有效减少建设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决定开展全省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发文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9-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46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文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7-09-12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中办发〔2016〕58号),进一步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号)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09-12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重点污染源监测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发文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7-09-11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为最公平的社会公共产品之一,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已成为全市人民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转型工程、生态工程、公信工程,举全市之力防治大气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效。
发文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09-08
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对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2017-09-05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69号)精神,加快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09-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确保全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09-01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8-28
当前, 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 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做好 2017-2018 年秋冬季(2017 年 10 月-2018 年 3 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基础上, 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08-24
为深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8-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做好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0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