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本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发文单位: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05-08
以“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体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山海岛泉河生命共同体理念,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环境法治,统筹推进“总量减排、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和生态建设”四大重点任务,力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全力打造经济发达、生态优良、社会文明的滨海生态文明城市。
发文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04-27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提高环境质量、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战略,制定本规划。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4-27
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辽阔的管辖海域、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岛礁。近岸海域是陆地和海洋两大生态系统的交汇区域,陆地和海洋环境因素都对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综合反映了各类涉海排污行为的强度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林业局办公室 海洋局办公室 2017-04-21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以下简称环保标准)工作在充实完善标准体系、推动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支撑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优化工作机制和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04-1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福建省环保厅印发了《福建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04-1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为排污收费提供核算依据,制定本办法。
发文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04-11
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我省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制订本方案。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4-07
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治理力度,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04-06
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高污染燃料目录》(见附件),现予发布。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发布的《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环发〔2001〕37号)同时废止。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04-05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2017-03-3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 2017-03-28
以环保社会团体、环保基金会和环保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环保社会组织,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引导下,环保社会组织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保、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环境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03-27
为加强全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要求,结合我区土壤环境总体以原生态为主、农用地面积相对较少、企业类别单一、部分区域存在背景值较高、人为活动对土壤的扰动性逐步增加、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的现状,为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3-2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实施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文单位:贵州省政府 2017-03-21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03-18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以下简称“环保科普工作”)对于提升我省全民环境科学素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和《浙江省科普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法律和文件要求,现对加强环保科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发文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03-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农业部 2017-03-13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部署,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2017-03-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核辐射与电磁辐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修订和整合,制定了新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发布。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