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加快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12-18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八件法规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2-14
为加强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放射性废物分类的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性废物分类》,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发布的原《放射性废物的分类》(HAD401/04)同时废止。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17-12-1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我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发布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名录信息报送我部。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12-01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文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7-11-30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的要求,我部对截至2017年6月底印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我部决定废止21件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11-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制定本办法。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 2017-11-29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11-23
为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健全海洋督察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2017-11-23
为提高我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以及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11-22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制造业重新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发生重大变化,制造业发展站到了由大变强的历史起点上。民营企业是制造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明显放缓。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释放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17-11-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引导烧结砖瓦行业加快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11-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现就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有机衔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2017-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现将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文单位:财政部 2017-11-17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全国“双控”目标任务,提出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国家、省、地市分别对“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为开展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文单位:国家发改委 2017-11-14
日前,住建部印发《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11-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等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推动完成“双控”目标任务,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质检总局 2017-11-07
近日,内蒙古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方案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三级联创的工作机制;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制度;建立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政策保障体系,开展生态脆弱区保护、修复与产业示范,编制相关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与生态脆弱区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型产业,促进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到2020年,全区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标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可持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11-02
近日,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产方式绿色化迈出实质步伐,工业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幅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工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缓解,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继续提高。壮大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余热余能利用和监测仪器等装备,形成成套解决方案与装备保障能力。
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0-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要求,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文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10-26